針對民航局無法對外籍航空公司組員進行酒測,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今痛批其是荒謬且不負責任的說法!機師工會表示依據《國際民用航空法》,每一國家對其領土上空具有完全且排他的主權,外國航空器飛入領土內包含航空器駕駛員,必須遵守當地法律,這是領土主權基本特性。
機師工會表示,在18日由民航局副局長何淑萍主持的飛航組員酒測實施檢討會議中,曾提到所有飛航中華民國境內的國內外航空公司飛行員「一體適用」全面酒測標準,以示符合公平原則。不料事隔數日,新聞稿內卻避談外國航空公司必須檢測一事,不知民航局與國外航空公司的溝通在何?
機師工會指出,《國際民用航空法》(芝加哥公約)開宗明義即提到「每一國家對其領土上空具有完全且排他的主權」,民航局所提對組員的證照等檢查權利即因主權而來。《國際民用航空法》也規定:外國航空器飛入領土內包含航空器駕駛員,必須遵守當地法律,這其實意味著維護國家主權維護,所以民航局的說法並不能被該會接受。
機師工會強調,飛安是至高無上且唯一的準則,為確保飛安,基於道德及專業,所有的機師都會全力配合嚴格的酒測檢驗標準;人權也相同,不應有分國內外所屬的航空公司的飛行員之別,標準必須一致;民航局這種客主易位的誤謬說法,必須更正,若連最低的道德性的飛安要求都無法向國外航空要求,更遑論其他。許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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