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高齡飛機故障率升高,班次時常取消或延誤,影響旅客權益,民航局擬修法對機齡做出規範,強制滿26年的高齡機退場;但有業者在今日的公聽會中指出,國內民航法規已經足夠,民航局無須多做限制。
民航局上午召開公聽會,華航、長榮、華信、立榮、台灣虎航、遠東、德安航空等國籍航空公司,都派代表參加。公聽會中,多數業者都表明公司自訂的老機汰除年限,都未超過20年,德安航空也稱,去年剛引進新機,超過20年的老機都陸續汰除中,對民航局修法沒有意見;遠東航空是唯一表達反對的公司。
目前遠航有8架MD82/83型飛機,平均機齡超過22年,儘管今年開始引進ATR飛機,欲使機隊年輕化,但ATR還未開始上線載客。若機齡26年強制退場的法規通過,遠東航空將首當其衝。
遠航營運長曾金池表示,根據我國民航法規規定,每架飛機每年都要向民航局取得「適航證」才能飛行,如果民航局認為飛機不能繼續執飛載客,那乾脆不要發適航證,不要以機齡綁住業者。
曾金池說,放眼國際作法,少有國家限制機齡。他強調,遠航正進行新機引進計畫,逐年汰換MD型飛機,預計2023年汰換完成,希望民航局能多給一些時間。
民航局官員指出,飛機的適航有幾個要件,包括航空公司自我作業管理能力、維護計畫與可靠度計畫。維護計畫在購買飛機時,原廠都會附給航空公司;可靠度計畫則是對於相同的機型,在沙漠飛、在海島飛,甚至在冰天雪地中飛行,每個地方地理條件不同,飛機會出現的問題也不一樣,有的零件可能飛5000公里會壞掉,換個地方則可能變成2000公里壞掉,因此航空公司要去跟全世界同款飛機比較後,調整自己的維護計畫。
說穿了,上述3個要件就是一個循環,航空公司必須自我調整。
官員說,有些公司維護管理能力不夠,飛機常常出問題,尤其是高齡機已透露出一些令人不安的跡象,儘管民航局同意「機齡」不是影響飛機能否續飛的原因,「維護管理」才是關鍵,但航空公司並未展現更積極的態度,民航局才強硬制定退場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