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曾有航空公司推出包機行程,機票也開賣,未料起飛前才通知旅客取消,原因是包機申請未過,交通部今預告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明訂航空公司未來應等到包機申請核准後,才可在台攬客銷售機票,最快年底或明年初上路,若未獲包機申請核准就先偷賣機票,最嚴重可罰60萬到300萬元。
去年6月華航曾推出希臘直航包機,華航雖提早3個月事先取得希臘民航主管機關回信表達願意接受直航包機,但起飛前夕仍遲遲未獲得希臘民航單位正式落地權文件,被迫起飛前1周通知旅客取消包機。
交通部今預告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明訂航空公司得申請包機經民航局核准後,完成包機申請作業,才可以在台攬客貨並銷售機票。
民航局表示,以往國內外航空公司頻發生包機未獲核准前,即攬客貨,最早甚是提早2個月到3個月開始賣票,但遇包機因故未能核准飛航時,就會衍生後續消費爭議,因此新增規定航空公司應於包機核准後才可售票攬客,若未依規定,將要求限期改善,若限期未改善,最重可罰60萬到300萬元,預計最快年底或明年初上路。
華航表示,針對包機申請及攬客貨等相關規定,華航已提交相關意見,將續與主管機關討論。
長榮航空表示,針對相關包機規定,長榮航空皆會配合政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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