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將「輪班間隔縮短」、「放寬七休一」等條件,交付勞資協商,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晚間發布新聞稿質疑,台灣勞工想要跟資方進行勞資協商時,竟是遭到解雇的命運。
工會表示,今年6月23日辦理「交通運輸業工時大體檢」行動,抗議交通運輸業的血汗勞動狀況,華航卻秋後算賬,分別在7月6日、12月8日召開人評會議,以「破壞勞資關係為由」,將擔任行動主持人的林馨怡、發言代表的朱良駿、行動劇演員張書元點名解僱予懲處。
針對兩位空服員人事異動案,華航晚間重申,這些個案與是否具備工會幹部身份並無關連,而是與其行為有關。華航強調,任何公司團體,不管勞方還是資方,都受內部工作守則、勞動法規約束。勞資對話應基於事實,不能因其具有工會幹部身分,就要求公司對於員工之基本工作要求,給予特殊待遇,並動輒扣上打壓名義。
華航舉例,例如多次在值勤時未帶相關證件、連年遲到、未報到等行為都違反了空服員職務最基本的工作要求。但只要經公司約談,當事人便對外聲稱是因為其工會幹部身分遭打壓。或在公開場合,以血色顏料玷汙華航人視為榮譽的制服「含血噴人」,當事人並用「請問這種飛機你敢坐嗎?」的惡毒誣陷,抹黑公司飛安。
華航表示,上述行為已不適任工作。華航強調,一年以來華航勞資已關係大幅改善,社會自有公評,對於公司治理權及形象,絕對捍衛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