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與空服員工會展開第16次團體協商會議,此次之議程及議案由擔任主席方的桃空職工提出,繼續討論每月保障飛行時數為60小時、特休核給2小時飛行津貼,以及桃空職工新增團體協約條文、年度休假123天等議題。
在每月保障飛行時數為60小時議題方面,雙方對於公司經濟情況有重大變化時得酌情調整保障飛時有所共識,但對於如何定義所謂重大變化仍有部分歧見,將於下次會議討論。
對於特休核給2小時飛行津貼之議題方面,桃空職工同意特休核給2小時飛行津貼採年度結算,雙方對於特休申請應符合相當程序亦有高度共識,但對於部分文字內容則需再討論。桃空職工要求此條款非會員禁搭便車,長榮航空則基於平等對待以及一體適用之原則,明確表示無法同意禁搭便車。
在桃空職工新增團體協約條文、年度休假123天等議題方面,則由於時間因素未開啟討論,將列為下次團協會議之議案,並於開會前先行以函文溝通。
長榮航空自去年4月開始,每個月均與桃空職工進行團體協商會議,並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長榮航空關係企業工會、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等複數工會,進行團體協商或舉行不定期勞資溝通會議,長榮航空在公司可以正常運作及合理、可行範圍內,均會提出回應的對案,期盼雙方能持續理性溝通,共創勞資和諧,並約定下次協商時間為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