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燈箱廣告標案傳出爭議,民代日前質疑今年改採資格標,恐圖利特定廠商,有廠商今天又公開質疑綁標。桃機公司回應,過去招標僅限傳統燈箱廣告,而採價格標,為鼓勵廠商增加多元廣告媒介,改參考政府最有利標精神評選。
民代日前質疑,桃園機場第一、第二航廈廣告標案,今年從一般性的價格標改為限制性的資格標,明顯不符自身利益,建議檢調調查是否圖利特定廠商;藍委也指出,招標方式更改可能是弊案開始的前兆,桃機公司必須回應外界質疑。
桃機公司澄清,廣告標案為收入性招商,為增加桃園機場廣告型態多樣性,以提升國門整體形象,不再僅限傳統燈箱,而擴及電子螢幕或其他表現方式,今年參採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方式,評選最優廠商執行,並無以資格標決標一事。
宗取廣告公司則質疑,桃機公司延後辦理招標、改採最有利標,恐為綁標圖利特定廠商。桃機公司回應,由於二航廈合約原於9月截止,為將一、二航廈整併招標,二航廈辦理展延3個月,兩者合約到期皆為12月31日,未違法延後。
桃機公司指出,標案已11月13日公告,預計12月11日截標,並展開後續評選事宜,預計明年1月1日起生效。現行小區域招商較無法呈現完整意象,改為大面積、長租期,有助於廣告創意表現,亦能提升機場整體形象。
桃機公司進一步說明,過去招標僅限傳統燈箱廣告,而採價格標競標方式,未來希望廠商增加更多元化廣告媒介,除了原有燈箱廣告,另增加變動權利金計價方式,鼓勵廠商發揮創意與能力,增加空橋廣告、實體展示、電子看板等方式。
桃機公司表示,期待以多元廣告形態運用,活化桃園機場航廈內外空間,營造國門新氣象,並創造桃園機場最大收益與得標廠商合理利潤;未來也將於合約中規範,結合在地藝術創作與公益宣導活動,以善盡桃園機場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針對宗取廣告公司刊登報紙頭版廣告質疑,桃機公司則說,宗取廣告公司對桃機公司的不實指控,已損及桃機公司名譽,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