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美公司今天開記者會,指前年底購買一架747客機放置於桃機管制區,零件卻不翼而飛,質疑國安出現漏洞。桃機今天表示,法規規定航空器所有人應負保管責任,而桃機的電子圍籬、監控系統等安全設備,目的是維護安全秩序,並非監控航空器本體,因此沒有國安問題。
長美公司前年底購買一架747客機,放置桃園國際機場管制區內保管,並由長榮航太負責維修,卻傳出遭不明人士竊走該客機的航向儀、陀螺儀、姿態儀等價值3000多萬元零件,長美負責人吳明龍、律師陳麗玲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控「飛機停機場零件不翼而飛,國安有漏洞、航安有危機」,將向桃機公司、長榮航太提告,尋求司法途徑維護權益。
桃機今天表示,依照「航空保安管理辦法」規定,航空器所有人應就航空器負保管責任,長美公司向泰國東方航空(Orient Thai Airlines,OEA)所購買波音B747-400航空器,依該航空器所有權移轉時間點,產權移轉前由泰國東方航空(或其受託人長榮航太公司)負保管責任,而產權移轉後則由長美公司負保管責任。該航空器非桃機財產,亦未受託管理,桃機並無相關保管責任,長美公司宣稱32件零件遺失等情事,是跟泰國東方航空間的買賣爭議。
桃機說,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規定,桃機負責機場專用區的安全維護作業,並依航空警察局制訂的「台灣桃園國際航空站保安計畫」,訂定安全維護計畫經航警局核定後實施,民航局及航警局每年皆會對桃園機場執行航空保安檢查及查核作業。桃機依安全維護計畫設置相關安全設施設備(如電子圍籬、監控系統),目的是在維護機場專用區的安全秩序,而非監控航空器本體。桃機依規定辦理安全維護作業,並無長美公司所指稱的國安問題。
桃機說,停放於桃機的航空器均應依「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機場專用區設施收費基準」收取停留費用,長美公司所積欠的停留費,桃機已依法辦理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