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去年12月12日無預警宣布停飛,董事長張綱維還發出「遺書」自稱遭詐騙,隔天,張召開記者會澄清是烏龍,台北地檢署傳喚張出庭說明,訊後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對張做出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於新修正境管規定實施後,檢察官依規定重行境管處分,對張綱維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立法院去年5月修法通過「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出海條文,規定檢察官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最長不能超過8個月,新法自12月19日起實施,依規定檢察官在施行前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應在施行日起2個月內重行處分,因此台北地檢署已發文通知境管局、移民署,對張綱維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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