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去年底解雇工會正副理事長等6名工會成員,工會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勞動部裁決結果今天出爐,其中 5人的解雇案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遠航敗訴,應於7天內恢復其職務及薪水。
5人解雇案包含因張貼高雄宿舍消防安檢不合格公文而遭解雇的工會理事長、另一名被認為在旁把風的會員,以及3名遭遠航以工作不適任為由資遣的工會成員。
6人解雇案中唯一一件遠航未敗訴的解雇案,是劉姓空服員與其他同仁商議要以生理假為由,請假阻礙航班飛行,勞動部指出表示,請生理假是個人權益,但由於工會並未通過罷工,劉姓空服員請生理假的目的並不是工會活動,因此判定遠航解僱行為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